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经济日报金观平:保持物价平稳具有坚实基础******
保持物价平稳具有坚实基础
金观平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最新《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认为,全球高通胀今年有望缓解,预计今年通胀率将从去年的8.8%下降至6.6%。
回看2022年,“国际胀”与“国内稳”形成鲜明反差。我国高度重视粮食、能源安全,高度重视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在全球通胀屡创新高的背景下,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全年上涨2%,大幅低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8%左右的涨幅,也明显低于印度、巴西、南非等新兴经济体。物价稳,为稳经济、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展望2023年,我国物价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具有产业体系完备、市场空间大、政策工具箱丰富的优势,特别是粮食生产连续丰收,生猪产能合理充裕,工业品和服务业供给充足,基础能源保障有力,国民经济循环更加畅通,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继续保持物价平稳运行。同时,我国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为保持物价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国持续创新物价调控机制,不断完善稳物价制度体系,实现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目前,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97.5%,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扩大生产、增加供应、促进流通。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加强粮食、蔬菜、能源等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储备调节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
保持物价稳定,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之路依然崎岖,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影响国内物价走势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当前,全球通胀形势虽有改善,但抑制通胀仍需时间。IMF预计,即使到2024年,仍将有82%和86%的经济体整体通胀率和核心通胀率高于疫情前水平。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国际高通胀容易通过生产、流通等多个环节向国内传导。此外,国内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消费需求加快恢复,也可能短期加大结构性通胀压力。因此,防通胀这根弦始终不能放松。
巩固来之不易的物价稳定成果,一方面,要继续全力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资源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粮食稳产和能源稳定供应,夯实稳物价和保障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密切跟踪物价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采取前瞻性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部分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